2022年12月1日起,《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安全技術規(guī)程》(TSG 81—2022)開始施行。
和舊版TSG N0001—2017相比較,新規(guī)程有什么新的變化呢?小編整理了使用指南,希望幫助各叉車使用單位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順利通過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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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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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定檢驗周期的調整 ——
叉車檢驗周期調整為兩年一檢;
觀光車輛仍為一年一檢。
設備的實際到期檢驗日期由該設備上一周期檢驗報告標注的“下次檢驗日期”為準。
請注意:檢驗報告書標注的“下次檢驗日期”在2023年內的,那么該設備在2023年仍需申報檢驗。
二、叉車駐車制動手柄式操縱裝置有新要求 ——
叉車手柄操縱的駐車制動控制裝置應當有防止意外釋放的功能。即本規(guī)程要求必須通過額外動作才可釋放叉車的手柄式駐車控制裝置(手剎)。
因此,叉車需提前更換有上述功能的手剎手柄,檢驗時方可判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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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左圖駐車手柄無鎖止功能,不符合要求;右圖手柄帶鎖止,符合要求。
目前市面上小噸位內燃叉車大量采用左圖手柄,需要進行更換。
三、對申報檢驗時提供的技術資料、自行檢查記錄提出明確要求 ——
(一)申報首次檢驗的,要提供設備出廠檢驗報告和使用維護說明書。
(二)申報定期檢驗的,要提供經本單位安全管理人員簽署意見的自行檢查記錄或者報告。
四、增加了車輛安全警示標志的要求 ——
叉車應當在醒目的位置以圖形或者文字形式設置具有下列含義的安全標志:禁止站在貨叉上、禁止站在貨叉下、手指或者手被擠壓風險提示,配備安全帶的叉車還應當包括扣緊安全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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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車警示標志的推薦張貼位置?
五、乘駕式叉車應當要設置倒車蜂鳴器 ——
乘駕式叉車是指司機要在車身上操縱、駕駛的叉車,包括坐駕式和站駕式,其中,設計為司機側站或者側坐駕駛的叉車可不設置倒車蜂鳴器。
六、10噸以上叉車應當加裝倒車監(jiān)控裝置 ——
坐駕式平衡重式叉車和側面式叉車應當設置后視鏡,側面式叉車貨叉?zhèn)群皖~定起重量大于10000kg的坐駕式平衡重式叉車后方還應當設置視頻監(jiān)視裝置。
七、電動叉車充電系統(tǒng)應有安全防護 ——
動力源為蓄電池的叉車充電時,應當保證電源與車輛控制電路分離,車輛不能通過自身的驅動系統(tǒng)行駛;插接器應當有定向防護,防止插接器接反。
八、步駕式叉車站板應當能自動折疊或有保護裝置 ——
對帶站駕板的步駕式叉車,懸掛在車架上的站板應當能自動折疊或者回轉到直立位置;無法實現(xiàn)自動折疊站板的應當有保護裝置,防止司機未站立在站板上或者站板未處于折起位置時叉車移動或者運行。